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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新区2022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 2022-08-04 11:11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加强清新区知识产权促进工作,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深入商标品牌战略促进经济发展意见(2018-2022)的通知》(清府办函〔2018〕229号)及《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制度(试行)》、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及专利奖励)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清新区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含地理标志产品)申请促进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指南》),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清新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股(清新区清和大道166号608)。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清新区内登记注册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项目申报资料。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请申报单位按申报指南要求填写申报书,加盖公章,并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版到我局知识产权股。

  (二)项目评审。我局将组织集体研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列入清新区2022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库。

  四、经费安排

  专项经费10万(安排1-2个项目)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0月12日 ,逾期将不再接受申报。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 娜 电话:0763-5827054

  

  附件: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含地理标志产品)申请促进项目申报指南


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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